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图省事、存侥幸

随意横穿道路、闯红灯

不仅严重扰乱交通秩序

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给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

带来巨大威胁

近日,湖北潜江

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

沿广华一桥机动车道由西往东

行驶至234国道江汉油田总医院门前

红绿灯路口(兴阳线1851KM+600M)处

闯红灯通行时

与汪某某驾驶的鄂A2F***号

小型普通客车

发生碰撞

造成王某某受伤

二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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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故中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某某

负全部责任

湖北交警提醒:

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影响自己

甚至是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乘电动自行车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不闯红灯

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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