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2025年2月21日起在海曙区、鄞州区、江北区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进行抓拍。

抓拍点位

  1. 康庄北路与应嘉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 北环西路与金山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3. 中兴北路与环城北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4. 五江口路500弄与五江口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5. 五江口路500弄与五江口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6. 五江口路500弄与五江口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7. 环城南路与望童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8. 布政西路与广泽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9. 鄞县大道与同德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0. 鄞县大道与望兴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11. 鄞县大道与万众村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12. 鄞县大道与东珠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13. 新典路与鄞奉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4. 明江东路与洞欣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15. 姚江东路与悠云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6. 厚勤路与金隆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17. 德胜路与听海南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18. 德胜路与听海南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19. 曙璟路与明东路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0. 曙璟路与明东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1. 联胜路与观海新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2. 联胜路与钱春大道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3. 联胜路与嵩滨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4. 天童南路与东光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5. 天童南路与华山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6. 民康路与嵩滨路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7. 启航北路与瞻望路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8. 江北连接线与228国道北侧南(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标志指示的)
  29. 江北连接线与228国道北侧北(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标志指示的)
  30. 东环北路与凌云路南侧南(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标志指示的)
  31. 北环西路高架(洪大南路西侧)下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2. 北环西路高架(洪大南路西侧)上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3. 北环西路高架(江北大道西侧)下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4. 北环西路高架(金山路东侧)上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5. 北环西路高架(金山路东侧)下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6. 北环西路高架(洪塘西路东侧)下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7. 北环西路高架(洪塘西路东侧)上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8. 北环西路高架(洪都路东侧)下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9. 北环西路高架(康桥南路东侧)下行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0. 广元南路高架(宏图路北侧)上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1. 广元南路高架(宏图路北侧)下匝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2. 机场路高架(鄞州大道上方南侧)北(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3. 机场路高架(鄞州大道上方南侧)南(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4. 机场路高架(求精路上方北侧)北(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5. 机场路高架(求精路上方北侧)南(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6. 鄞州大道高架(雅戈尔大道上方东侧)西(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7. 鄞州大道高架与万金路东侧下匝道东(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8. 鄞州大道高架与万金路东侧上匝道西(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49. 鄞州大道与万泉路西侧西(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0. 鄞州大道与万泉路西侧东(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1. 通途西路(广元南路高架)东侧上行匝道东(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2. 通途西路(秋实北路高架)东侧下行匝道西(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3. 杉立路与聚才路西侧西(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4. 杉立路与杉杉路东侧西(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5. 天童南路与景江路北侧南(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6. 天童南路与景江路北侧北(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7. 天童南路与华山路东侧西(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8. 天童南路与华山路东侧东(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9. 鄞县大道(东钱段)东侧东(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0. 鄞县大道(金达南路至下应北路)北侧(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61. 鄞县大道(下应南路至金达南路)南侧西(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62. 甬临线(横涨村口)东(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63. 鄞州大道高架(虹麓路北侧上方)合流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64. 后漕巷城市广场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65. 鄞奉路1020弄万科郎拾里小区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66. 下应南路与鄞县大道路口南侧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注:以上执法设备安装地址如与之前电子警察启用公告表述不同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来源:宁波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