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鄂州

一辆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突发车祸

车辆瞬间冒烟起火

危急时刻

他们飞奔而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监控画面显示

2月19日

鄂州街头发生这样惊险一幕

一辆小轿车因交通事故引发自燃

更令人揪心的是

此时轿车驾驶员仍在车内

无法自行脱困

两位路过的司机见状

第一时间飞奔而来

合力扑灭了火势

并将被困驾驶员安全救出

及时避免了火势带来的二次伤害

事件回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当天13时40分,武汉风韵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司机周晶驾驶网约车鄂GD11109载客途经事发路段,等候红灯的同时,突然发现前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随即车头腾起浓烟,火苗瞬间窜出,车内传来急促的呼救声。她毫不犹豫地对乘客说:“我把你放这里,我要去救人,我车里有灭火器,请您稍等!”随后迅速拿起灭火器冲向事故车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与此同时,鄂州雅达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司机陶华兵驾驶巡游车鄂GT0387经过,也立即加入救援。烈焰灼人,浓烟刺鼻,但二人毫不退缩。接受过公司多次培训和消防演练的周晶,熟练操作灭火器,精准压制火势;陶华兵则抓紧时间,极力打开变形的车门,将受伤司机搀扶至安全地带。直到救护车抵达,确认伤者安全,二人才默默返回车上,继续投入运营。

这段视频被发到网上后

迅速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大家纷纷表示

危难时刻,方显英雄本色

为两位英雄司机师傅点赞

2月23日

鄂州消防特别邀请两位英雄司机及家人

来到寿昌大道消防救援站

授予二人“消防勇士”荣誉称号

并颁发荣誉证书

送上精心准备的消防小熊等文创礼品

对于他们挺身救人

正确处置初起火灾的正能量行为

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褒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我们应时刻保持警惕

火灾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同时消防部门也倡导

18岁以上市民朋友

在面对突发起火事件

向他人伸出援手之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在必要的情况下

应第一时间拨打119求助

最大限度帮助求助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他们立足岗位默默奉献

却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让我们一起

为这两位司机师傅点个赞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