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市民蔡某因公司拖欠4年工资及奖金共计约100万元,通过诉讼成功追回欠款后,却因公司一次性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2.7万元引发争议。蔡某认为税务部门将四年收入合并计税导致税负畸高,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因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一次性取得多年收入,若机械按支付时点计税将加重负担,判决撤销原税务处理决定并要求重新核算。最终,蔡某获退税4.7万元。

该案件暴露出以下关键问题:
税务处理争议:公司按1年收入代扣个税,导致蔡某适用45%最高税率,而若按4年收入分摊则税率可降至25%以下;
法律维权路径:法院明确税务机关需核查收入归属期,不得仅凭支付时点判定纳税义务;
证据留存重要性:蔡某通过提供劳动合同、判决书等证据成功维权,提示劳动者需保存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要求各地优化补发工资个税计算方式,建议纳税人通过个税APP核查收入明细,必要时可申请年度汇算拆分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