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正式印发实施

《张家口市城乡燃气安全隐患

和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工作制度》

共同筑牢我市燃气安全防线

《制度》明确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

(以下统称“举报人”)

都有权举报城镇燃气行业的

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制度》还明确了

各项举报的内容

包含9个主要方面

1.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2.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3.违规充装或者销售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的;非法用工业丙烷瓶转充民用液化石油气和用气瓶相互倒灌液化石油气的;

4.非法经营液化气“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的;

5.非法销售气源来历不明的“黑气”;

6.擅自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瓶装液化气,存在安全隐患的;

7.高层建筑、地下或半地下空间用户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

8.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的,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

9.其他影响燃气安全的违法行为。

燃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如果您发现以下燃气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市级燃气主管部门举报电话:

市城管执法局:0313-5913228

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举报电话:

桥东区:0313-2225831

桥西区:0313-5805900

经开区:0313-4118028

宣化区:0313-3380290

万全区:0313-4265175

崇礼区:0313-4612982

下花园区:0313-5169818

怀来县:0313-6233600

张北县:0313-5228103

康保县:0313-5551716

尚义县:0313-4332224

沽源县:0313-5829997

怀安县:0313-7812457

涿鹿县:0313-6586268

阳原县:0313-7383912

蔚县:0313-7017444

赤城县:0313-6312597

察北管理区:0313-5362975

塞北管理区:0313-5754340

按照《制度》要求

相关责任部门将以

登记受理、核实调查

举报处置、信息反馈等流程

按规定进行受理

“收到举报时,应及时、客观、准确登记举报内容,由市、县区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分情况,转送相关成员单位办理。”

市、县区城乡燃气安全生产

专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

转送相关成员单位依据自身职责

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一般在15日内完成

举报信息核实、查处完成后

市、县区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及其相关成员单位

应当按照“一事一档”原则

对受理的举报事项逐一建立档案

通讯员:薛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