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拟命名对象的公示
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工作安排,现将拟命名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至19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66155068电子邮箱:qgsyb@mva.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55号全国双拥办
邮政编码:100035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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