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晚上20时51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邱大队民警在辖区长营子加油站路段执勤时,发现小型汽车驾驶人梁某某酒驾,其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61mg/100ml。

民警进一步了解得知,梁某某当天18时左右和朋友在新邱区长营子一烧烤店喝的酒,结束后回家休息时,接到亲戚的电话,让他帮忙送充电器,没多想的他直接开车前往,途中被查出酒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梁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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