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赵廉慧,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北大法律信息网签约作者
来源 | inlawwetrust
目前的学术研究,“卷”是主旋律。所谓卷,是无意义的、损耗型的竞争。卷的后果是,所谓的学术成果海量增加,但有价值的、富含知识增量的研究少了。
培养法学博士生主要是在培养未来的学术人才,但培养什么样的学术人才?
近年来不断接到朋友的询问,问我招收什么样的博士生。也收到不少有意报考同学的邮件。为了提升效率,除了学校官方的要求之外,这里简单介绍自己对博士生的入门的要求。
——外语一定要好。我认同这样的观点:一切法学研究都是比较法。没有好的外语水平,所谓法学研究不过是闭门造车、坐井观天。有志于学术研究的年轻人,至少要精通一两门外语,能掌握三门以上就更好了。不要求多地道的发音,多准确的文法,至少要有准确深入把握外文文献的能力。
——不要求已经发表作品,但要勤于写作。我一直坚持这种观点:除了个别天才,我不认为一个人能在硕士阶段有什么重要的学术创造。我对考生提交给我的论文发表在什么级别刊物上并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论文本身。
入学时不发表可以,但不代表我对写作能力没有要求。考生可以提供你持续写作的证据。不管是读书报告,案例分析,随笔等等,只要能证明你有准确、精炼、有条理地书面表达,有批判性思考能力即可。
——喜欢阅读。不喜欢阅读,无法从阅读中寻找到思维的乐趣,是很难从事学术研究的。
——家境殷实。若未来不从事学术研究,混个法学博士的头衔意义不大,性价比不高。若心无旁骛从事学术研究,则很难挣钱养家。本人在三十七岁之前几乎没有任何兼职收入,全靠大学给的一点微薄薪水和学术理想生活,对家庭有不少亏欠,所以不希望看到需要承担较大家庭责任的同学在读书过程中还需要在五斗米和理想中纠结。
——直接交流。一个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的人,应当能和未来的老师进行直接的交流。我目前招收的学生都在之前和我面谈过(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读博士的一个工作是要做老师的研究助手,若无法和老师正常高效交流,就不要勉强。
——性格坚韧。读博士及以后的道路漫漫长途,难免失落、挫折,需要面对误解、错解甚至不公对待。
——关于第一学历歧视。我本人并不排斥本科、硕士阶段双非的同学报考。但是,需要同学证明你的上述外语水平、写作能力、阅读深度、广度和对学术研究的执着。
选择读法学博士,是选择了一种少数人的生活方式。请同学们务必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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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吴晓婧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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