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22时57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细河大队民警在辖区龙湖路工业街路口附近执勤时,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齐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32mg/100ml。

据了解,齐某当天19时左右和朋友在饭店喝的酒,结束后回家休息时,接到另一个朋友的电话,约去酒吧坐坐。齐某家距离朋友相约的酒吧很近,于是他抱着侥幸心理驾车赴约,结果途中遇到了交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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