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b站 罗翔说刑法
作者 | 罗翔,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大家好啊,我们今天想讲一个跟AI有关的话题。张三呢最近呢在学AI,终于呢实现了十个月的吃饭自由。
张三用AI制作淫秽物品,然后传输到境外网站试图牟利,结果以这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提喜提十个月的有期徒刑。据说这是我国首例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撰写色情小说构成犯罪的案例。
那我国刑法它规定了一个罪名,叫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这个罪名是很重的,最高是可以判到无期徒刑的。刑法第363条是这么说的:“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啊,上到十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大家看到没有,不管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还是传播淫秽物品,只要有牟利的目的,一律构成这个罪的既遂。
那司法解释就规定了这个罪的入罪标准,比如说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的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或者呢是音频文件100个以上的,或者是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啊200件以上的,或者这种电子信息啊实际点击呢达到了10000次以上的。
那张三辩护说:“这个视频现在是10001次,我自己点了50次,那这种得扣除吧!”这个好像司法实践中是不扣除的,你怎么能说是你自己点击的呢?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入罪标准。比如说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到了200人以上,或者你收广告费、会员注册费、违法所得达到了1万元以上等。那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利用这个互联网或者移动的通讯终端,像利用微信等等。那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内容呢含有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那性质就更恶劣了。那刚才所说的入罪标准啊叫减半计算,你比如说这个视频文件十个就可以构成,音频文件50个以上就可以构成。
那有人就问了:“说如果张三用人工智能制作了色情作品传到了外网,结果一分钱都没赚,反而还亏钱了,这是不是就不构成犯罪了?”这其实是一种对法条的误解。因为牟利它是一种主观目的,它并不需要实际实现。以牟利为目的,只要你有这个目的,那不管是否赚钱都可以构成犯罪。甚至张三带着赚大钱的梦想,决定用人工智能搞上几部色情作品,写完之后听了今天的视频吓坏了,所以就没有进入下一个步骤,没有传到网上。但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确实为了谋利的目的制作了淫秽物品,也达到了我们刚才所说的入罪标准,那很遗憾,这也构成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而且是既遂而不是终止,因为你以牟利的目的而制作了这些作品。
那又有同学问了:“张三呢他就是自己纯粹欣赏,不准备谋利,就是自己看用人工智能生产了几部色情作品,学习累了就看看。”那这个可能按照罪刑法定原则还是不宜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张三把这个作品发到了宿舍的微信群,让大家一起看,那就可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这个罪没有牟利的目的,它只是单纯的传播,最高呢也可以判到两年有期徒刑。那按照司法解释的这个罪的入罪标准,一般来说牟利性的犯罪要高一倍。你比如说如果是视频作品的话,牟利性的犯罪呢,但是20个就可以构成犯罪,但是呢这种非牟利性的单纯的传播要40个才构成犯罪。音频文件如果是牟利性的,100个就可以构成犯罪,但是非牟利性的传播性的,单纯传播性的200个以上就可以构成犯罪。
总之啊科技可以为善,也可以作恶,但这不是科技本身的问题,而是操控科技的人的问题。张三呢其实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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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金梦洋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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