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全县道路交通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启用新建的8套道路交通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对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科技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3月24日0时起。

二、抓拍时间

24小时自动抓拍。

三、新增交通电子监控抓拍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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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以上路段、路口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被监控设备抓拍的电子证据,经核实后,将作为依法处罚的依据。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互相转告,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共创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垫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