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继承遗产在夫妻离婚时能否分割的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 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那么这部分遗产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夫妻离婚时,这部分财产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2. 然而,如果遗嘱中明确规定了遗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遗产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时是不能对这部分遗产进行分割的。
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下情形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 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5. 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 实际取得或应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而以下情形则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依法应归一方的财产。
此外,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这样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夫妻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当一方对外负有债务时,若相对人知道此约定,则该债务应由该方的个人财产来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点击下方图片直接进入律师咨询中心,咨询本地律师!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语音回复 15万律师为您免费在线解答
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法律问题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