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禄行凶时扬言杀死被害人,在明知铁质锤子殴打被害人头部这一敏感部位极有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仍手持铁锤连续用力击打被害人头部数次,且将被害人打晕后仍用脚猛烈踢打被害人,以上事实足以证实朱德禄主观上追求或放任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具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着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故朱德禄的行为应定性为故意杀人未遂。
用刨锛砸头,非死即残!恶徒凶狠,手段残忍!90年代“刨锛队”重现?这回是官爹!!!朱德禄用锤子故意杀人未遂,持械行凶伤人,是什么力量让他如此有恃无恐?在他心里,弄死我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俨然已经成为地方霸主!
其儿子朱国鑫曾任西丰县房木镇党委书记,2021年朱国鑫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账户、农村医疗保险、镇农村合作社的资金共计1169万余元,均用于购买彩票和其他营利性活动,最后被“双开”,获刑11年。其儿媳周丽梅曾任西丰县政府副县长,现在铁岭市人大工作。其儿子朱国森现任西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其继女经营的图文办公用品店承揽了县里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很多相关业务。
案件发生时至今日,朱德禄一直没有被采取任何强制措施。4月28日我家人找到公安信访,当日还见到过他,而就在当日,公安同志告诉我们“朱德禄被其儿子安排住院休养”,其儿子干涉搅扰刑事案件,那不叫干涉,叫安排,足见我们的国法纲纪在他儿子那里就是个屁!!!如今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可这让我们老百姓还能说什么?!我主张做伤情鉴定,警察却说要等出院以后才能做。4月28日给我送立案回执,日期却显示4月23日。既然23日立案为什么一直不拘留他?故意杀人未遂却以故意伤害立案。我每次询问案件情况以及对办案过程提出质疑时,办案民警都会说一切听领导安排。请问办案民警的独立办案权何在?对我做了几次询问笔录,都是相同的问题反反复复地问,而笔录上打印出来的我的回答内容和我现场的回答很多都是大相径庭的,甚至笔录上有些问题是根本没有问过,我也没有回答过的,打印出来的所谓问答内容都是事先设置好的,做这样的笔录用意何在?如此性质恶劣的故意杀人刑事案件,5月9日西丰公安竟然仅做出一份有悖事实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刑事案件不立案,却以治安案件敷衍了事!如此荒谬偏颇办案,袒护包庇行凶作恶的县官家属,法理不容,天理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