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2024年末),辽宁省拥有债务1.4万亿元,占债务限额的百分之88,其中一般债务7907.7亿元,专项债务6108.49亿元,发展非常稳健。
省本级债务余额698.09亿元,仅占限额的百分之30.8;包含沈抚示范区后,债务余额也仅为928.98亿元,占限额的百分之37.1。
从各市情况看看,大连市一马当先,拥有债务3173.84亿元,总量列各市首位,超过同为副省级城市、且为省会城市的沈阳市(债务余额2401.86亿元)771.98亿元。
营口市债务余额1352.06亿元,总量位列地级城市首位,占债务限额的百分之99.1;盘锦市、鞍山市债务余额分别为1171.06亿元和1028.26亿元,分列地级城市第2和第3位。
锦州市和葫芦岛市,过去同属老锦州,两地债务也非常接近,分别拥有债务余额605.71亿元和568.55亿元,分别占债务限额的百分之99.1和百分之98.9。
铁岭、辽阳、丹东、本溪债务余额超过400亿元,分别为487.3亿元、477.53亿元、423.24亿元和421.98亿元;朝阳、抚顺紧随其后,分别拥有债务377.9亿元和328.27亿元。
阜新作为老煤炭基地,也是经济发展的先行区,拥有债务余额269.65亿元,占债务限额的百分之99.1,也是辽宁省债务余额最小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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