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毒失驾”是指驾驶人
因涉毒被依法注销驾驶证
在“失驾”期间驾车属于无证驾驶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永修县公安局交管部门联合禁毒部门,对“毒驾”及因毒失驾后“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开展了全面排查治理。4月以来,全县公安交管部门成功查获并办理完成无证驾驶案件4起。
现对部分无证驾驶人员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01
案例一
当事人邓某某(男,25岁)因吸食毒品于2024年4月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日,现处于社区戒毒中,驾驶证已被依法注销。2025年4月5日,邓某某驾车出行时,因无证驾驶,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02
案例二
当事人袁某某(男,30岁)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24年10月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驾驶证已被依法注销。2025年4月3日,袁某某驾车出行时,因无证驾驶,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永修公安交警再次提醒
“失驾”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开车上路要自觉做到
遵守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永修交警祝您一路平安
永修红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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