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保险制度中“五险”的全面实施是分阶段推进的,各险种的建立和整合时间如下:

一、北京“五险”分阶段建立时间

  1. 养老保险
  2. 1986年:北京市开始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国发〔1986〕77号),最初仅覆盖国有企业职工。
  3. 1998年:全面推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发〔1997〕26号)。
  4. 失业保险
  5. 1994年北京市根据《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建立失业保险制度。
  6. 1999年: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北京同步完善相关制度。
  7. 医疗保险
  8. 2001年:北京市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京政发〔2000〕68号),取代原有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
  9. 工伤保险
  10. 2004年:北京全面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明确企业强制参保。
  11. 生育保险
  12. 2005年:北京市出台《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政府令第154号),要求企业单独缴纳生育保险。

二、“五险”统一征缴的时间节点

  • 2011年7月1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北京开始全面执行“五险统征”政策,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同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标志着“五险”作为强制性社会保险体系正式形成。

三、后续政策调整

  1.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2019年)
  2.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北京市自2019年12月起将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合并,但生育保险待遇保持不变(京医保发〔2019〕14号)。
  3.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调整
  4. 2023年1月起,北京灵活就业人员可单独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三险(工伤和生育险仍由单位承担)。

四、如何查询个人社保缴纳记录?

  • 线上渠道
    ✅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
    ✅ 使用“北京通”APP或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模块
  • 线下渠道:持身份证到各区社保中心自助机打印缴费明细。

总结

北京“五险”制度是逐步建立并整合的,2011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开始统一为职工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若需验证历史缴费情况,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具体险种的参保时间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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