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任丘市农业农村局于4月9日作出的“任农(兽药)罚【202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查明,任丘市哲成兽药经营部经营假兽药,其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任丘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任丘市哲成兽药经营部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规经营假兽药:DIANOTECH检测细小病毒试纸(10支/盒)共9支;

2.没收违法所得:拾伍元整(15.00元);

3.处2倍罚款:叁佰元整(300.00元)。 罚没款合计:叁佰壹拾伍元整(315.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