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泡酒及有毒野生动植物的
安全风险提示
春夏交替是发生误食野生动植物中毒事故高发期,为避免误采误食有毒野生动植物导致的中毒事故发生,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有关风险向广大食品经营者、消费者提示如下:
01
自泡酒安全警示
1、药材风险:中药材种类繁多,难以辨别,应谨慎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不轻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酒食用。禁用断肠草、乌头、马钱子等剧毒原料,谨慎使用虫类药材。
2、禁止销售:食品店、餐饮店经营者均不得制售自制酒,自制自饮泡酒不得存放于经营区域。请广大市民在购买酒类时要认准有生产许可的产品,拒绝无标签标识的酒类。
3、储存饮用:避免饮用原料不明的自泡酒,变质酒体禁止饮用。
02
有毒野生动植物风险
1、断肠草(钩吻):外形与五指毛桃、金银花等相似,误食可致中毒死亡,严禁采挖食用或泡酒。
2、野生蘑菇、野菜:有毒品种与可食种类混杂,切勿凭经验采摘食用。
3、野生河豚:野生河豚体内含剧毒物质(河豚毒素),毒性强、耐高温,普通加工无法分解。食用野生河豚易致呼吸麻痹甚至死亡。
03
重要提醒
请勿采食野生植物、蘑菇,不盲目自制“药酒”。若出现中毒症状,请立即就医。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蔡晓琳
执行编辑:王晓丹
编 审:刘俊雄
来 源: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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