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泡酒及有毒野生动植物的

安全风险提示

春夏交替是发生误食野生动植物中毒事故高发期,为避免误采误食有毒野生动植物导致的中毒事故发生,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有关风险向广大食品经营者、消费者提示如下:

01

自泡酒安全警示

1、材风险中药材种类繁多,难以辨别,应谨慎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不轻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酒食用。禁用断肠草、乌头、马钱子等剧毒原料,谨慎使用虫类药材。

2、禁止销售‌:食品店、餐饮店经营者均不得制售自制酒,自制自饮泡酒不得存放于经营区域‌。请广大市民在购买酒类时要认准有生产许可的产品,拒绝无标签标识的酒类。

3、存饮用避免饮用原料不明的自泡酒,变质酒体禁止饮用。

02

有毒野生动植物风险

1、肠草(钩吻)外形与五指毛桃、金银花等相似,误食可致中毒死亡,严禁采挖食用或泡酒。

2、生蘑菇、野菜‌:有毒品种与可食种类混杂,切勿凭经验采摘食用。

3、野生河豚:野生河豚体内含剧毒物质(河豚毒素),毒性强、耐高温,普通加工无法分解。食用野生河豚易致呼吸麻痹甚至死亡。

03

重要提醒

请勿采食野生植物、蘑菇,不盲目自制“药酒”。若出现中毒症状,请立即就医。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蔡晓琳

执行编辑:王晓丹

编 审:刘俊雄

来 源: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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