崴泥了,以后中国人在美国卖饺子,可能要给韩国人交专利费了,因为韩国人成功抢注了饺子专利。

韩国人成功抢注饺子专利

天有不测风云。

一觉醒来,崴泥了,天塌了,有网友发现,韩国人在美国,成功获得了一项饺子专利:

图:菜菜鸟就叨叨两句话/小红书

大家注意,是已经拿到,不是刚申请。

这意味着,以后中国人在美国卖饺子,可能要给韩国人交专利费了。

找谁说理去。

咱们先来看看是谁申请的,申请的什么专利。

从专利文书来看,这是一家韩国公司,在美国申请的“饺子外观专利”。

专利号为 USD1,069,319 S,于2025年4月8日正式授权。

专利名称是 DUMPLING,也就是“饺子”。

专利权人是CJ CheilJedang Corporation(韩国希杰第一制糖公司这是重点,关于这家公司,咱们下面细说)。

发明人是 Eun Soo Kim,位于首尔。

专利类型为外观设计专利,主张的是一种特定饺子外形的“装饰性设计”。

需要注意的是,外观专利不保护制作方法,或食品配方,仅保护“外观(ornamental design)”。

那么这个韩国希杰第一制糖公司是什么公司呢?听上去挺陌生,但一提三星,大家都比较熟悉。

这家简称CJ集团(韩语:씨제이㈜),官方正式中文名为希杰集团,是一家总部位于韩国首尔的大型跨国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食品餐饮、娱乐传媒、家庭购物与物流、生物工程。

CJ集团起源于韩国三星集团的“第一制糖”,其名也源自于第一制糖(Cheil Jedang,제일 제당)的罗马拼音字首。

1990年代,三星集团进行了高强度的产业结构调整后,拆分出第一制糖,但经营者仍为三星集团家族成员。

这家公司在中国有分公司:

关联企业:

图:维基百科

官网介绍更加全面:

这还没完,这个必品阁的主营产品之一就是饺子:

我真的破大防了。

说实话,今天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或多或少都有点想蹭“韩国人抄袭”的热点(当然,你可以反驳我说, 这不是热点,这是老生常谈的基本常识。)。

了解设计癖的人都知道,我们团队的使命是传播好设计,别管是哪国的。

我们或多或少都有点国际公民的意识,别管是哪国人,哪国设计,希望大家平等交流,尽可能不搞那些有的没的民族主义。

但是文章写到这里,我的心态,已经从看热闹, 变成了愤怒:一家在中国生产饺子的韩国企业,到美国申请并拿到了饺子的专利。

这汤姆什么世道?这个世界太疯狂。

以后在美国卖饺子,得向韩国人交税

不只我一个人被搞懵了,网友们也都坐不住了。

有人说,可恶,我第一次包饺子就这个形状:

有人说,这说明韩国人的顶级水平就是我们的初级水平:

有人说可恶,自己只会包这样的饺子:

有人说还是太惯着这帮孙子了:

有人说,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墙皮都当宝贝:

有人说,要是在家里捏成这样,要送医院的:

有人说,吓唬谁呢:

有人说,美国专利局给的,中国不承认:

有人说中国人在美国卖饺子,要小心:

有人说,该如何阻止呢:

有人玩梗,觉得无所谓:

有人说,但韩国人申请时别说是饺子外观就行:

有人说,那以后是不是中国饺子在美国卖,就得交专利费:

有人开始想办法,如何驳回这个专利:

有人担心中餐被抢注:

有人说,在国外,韩国饺子卖得比中国好:

有人说,国家应该管管:

有人说,注意了,超市里的必品阁,就是韩国牌子:

众所周知,中国地大物博,中国人心胸宽广,不会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跟别人斤斤计较。

但韩国这事,办 得真不地道,而且还是公司法人行为。让人无语。

韩国人申请饺子外观专利合法吗?

那么韩国这么搞有问题吗?

我查了一下相关知识, 从法律角度来看,韩国人这种申请,居然是“合法”的。

美国知识产权体系,允许外国人/外国公司申请专利,包括外观设计专利。只要该设计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获得授权:

1️⃣新颖性(Novelty):在申请前未公开、未被使用;

2️⃣独特性(Non-obviousness):不是显而易见的设计变化;

3️⃣装饰性设计(Ornamental Design):用于产品的外部美学,不涉及功能结构。

所以,只要这款饺子的外形设计,在美国没有被公开过、也没有被申请过专利,那么它就可能满足专利法的条件。

我的理解,韩国人利用了“信息差”:发现没人在美国申请饺子外观专利,于是顺手就抢注了。

毕竟这家韩国公司在卖饺子,说不定以后会进军美国市场呢。

韩国这个专利是不是“抢注中国文化”?

那么,韩国这行为算是抢注中国文化吗?

这还真是个复杂的文化问题。

毫无疑问,饺子是中国传统食物,但“饺子外观”本身可以有非常多种变化,比如折叠方式、褶皱样式、边缘装饰等。

如果CJ公司申请的这款造型具有独特性,即使灵感来源于传统饺子文化,只要它的设计风格是原创,并且未在美国申请过专利,就可能被授予。

如果韩国人试图利用这个专利,来阻止中国饺子企业在美国销售类似外观的产品,那就可能引发“文化专利霸权”的问题

换句话说,这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道德问题。

中国人/中国企业该如何应对?

面对韩国人的这种无耻操作,中国人和中国企业该怎么办呢?

我搜了搜网上内容,我们能做的,大概有这么几个方面。

1. 增强外观设计保护意识

中国企业要重视自己的产品设计,及时在海外申请外观专利,哪怕是传统文化产品,也可以申请具有“中国风”的设计款式。

饺子、月饼、粽子、陶瓷等都可以被赋予现代独特设计,申请外观保护。

2. 审查对方专利有效性

如果有证据表明该专利申请前,就有相似公开设计(比如通过老菜单、包装照片、展会资料等),可以发起无效申请

在美国,这类无效程序可以通过“专利无效请求”或诉讼的形式进行

3. 文化输出与市场主导结合

多通过展会、社交媒体、国际连锁推广“中华饺子文化”;

建立自己的文化IP,把文化元素转化为有经济附加值的设计资产。

4. 不必过度恐慌

韩国人这次申请的,只是“某种饺子外形”而非“整个饺子概念”。

如果你做的是不同外观的饺子,就不会受到此专利的影响。

另外,外观专利是地域性保护,只对美国市场有效,不影响中国本土或其他国家。

韩国人这顿骚操作,让人无语,但感觉在实操层面上,我们又没有太大的操作空间。

只能希望国人,和中国企业,以后加强一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吧,咱们不能因为家里宝贝太多,就不当宝贝。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另外,也希望有些国家,真的,药店碧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