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地评线】桂声网评:“禁色令”当休矣,法治市场方能行稳致远
据工人日报消息,近日,河北廊坊三河市推行店招“禁色令”,强制要求商户门头牌匾禁用红、蓝、黑三色,引发社会质疑,上级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14日,中国广告协会公开表示,店招作为商业广告的重要形式,它不仅是店铺的标识,更是品牌传播的有效载体,城市店招管理应该遵从市场规律。
“禁色令”出,市场活力遭到挫伤。“禁色令”强制要求商户门头牌匾禁用红、蓝、黑三色,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社会广泛质疑。“店招”本是商业广告的重要形式,是店铺的标识,更是品牌传播的有效载体。像蜜雪冰城、肯德基等知名品牌,其标志性的招牌经过多年投入积累,具有极高的辨识度,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一旦招牌颜色被强制更改,品牌辨识度大幅降低,甚至会被误认为是“山寨店”。本次事件中如此破坏营商环境的不明智行为,对品牌形象和商业利益造成的损害不可估量。如此“一刀切”的“禁色令”,既是对市场活力的粗暴践踏,又严重违背了市场规律,各地城市管理部门更应引以为戒。
色彩为媒,“不专业行为”失逻辑。从广告传播角度来看,色彩是广告设计和信息传播的核心元素之一。不同色彩组合与运用,是广告人基于市场调研、消费者心理分析得出的成果,遵循着科学的传播逻辑。商家将色彩心理、市场规律以及企业特点结合起来,匹配消费者的不同情绪和购买欲望。有创意、有鲜明特色的店招,是商家招徕生意、展示文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搭建的桥梁。而强制性规定店招颜色,明显违反了广告传播的科学逻辑,破坏了广告行业的正常生态,让商家失去了通过店招展示自身特色的机会。事件发生已经过去一段时间,放眼望去,本次事件实则是“头疼医脚”、不明所以,更是部分管理者忘乎所以所致。
形式主义作祟,法治思维缺失。眼下,城市店招管理应该反对形式主义,坚守法治思维。中央一再强调反对形式主义。而不顾实际情况,仅凭个人或者少部分人的好恶,“一刀切”地决定一个城市的广告店招颜色,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城市管理涉及面广、矛盾多、难度大,但不应成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理由。对城市店招进行必要的规划,如规定规格、材料、安装规程、安全标准、维护维修等,群众能够理解和接受。但连店招颜色、字体、样式都要统一管起来,则是明显的管理越位,是对法治思维的漠视。
恪守权力边界,优化营商环境。一地的营商环境是否优良,关键在于当地的法治环境是否经得起审视。涉事地方的沉默以及“不心疼钱可改回原色”等轻佻回应,非但无益于平息舆情,反而激起新一轮质疑。人们执着于对此事的追问,正是大家对地方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的期待。地方政府必须恪守权力边界,依法行政,当好“有为政府”。只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发展。“禁色令”当休矣,让法治和市场回归本位,方能行稳致远。(苗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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