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告

根据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二、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三、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四、2025年5月8日起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西宁住房公积金购房使用政策(贷款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西宁住房公积金购房使用政策(提取篇)

购房提取范围

缴存职工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房价。

购房提取频次

2024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以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不动产权证》等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每年可提取1次,累计提取3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房价。

购房提取所需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保障房)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书》或《保障房买卖协议书》原件;3.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3.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四)购买二手房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原件;3.增值税发票原件;4.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五)购买公共租赁住房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合同》原件;3.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六)购买拍卖房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房屋委托拍卖书原件或竞拍协议原件;3.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4.《不动产权证》原件;5.购房款发票;6.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注意事项: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缴存职工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父母及子女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包括同户籍户口簿、出生证明、户籍管理部门调取的户籍档案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