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这个名字,在中国大概没人不知道吧。提起他,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走私大王”,还有那场轰动一时的引渡大战。这家伙牵涉的远华走私案,涉案金额高达530亿人民币,逃到加拿大整整12年,为了把他弄回来,中国政府可是费尽心思。那么问题来了,为了把赖昌星引渡回国,咱们国家到底做了啥让步?
赖昌星,1966年出生在福建晋江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家里兄弟姐妹多,日子过得紧巴巴,他小时候也没啥特别的光环,就是个普普通通的穷小子。后来改革开放,政策放开,他瞅准机会开始做生意。别看他没啥文化,这家伙脑子活得很,胆子也大,很快就靠着倒腾小商品赚了点钱。
到了90年代,赖昌星的事业开始起飞。他在厦门成立了远华集团,表面上看是个正儿八经的公司,做电子产品、房地产啥的,还搞了个足球俱乐部,风头一时无两。但实际上,这家公司就是他走私的“大本营”。他靠着贿赂官员、拉拢关系,搞了一张巨大的走私网,把各种货物偷运进中国,赚得盆满钵满。据说,他最风光的时候,手底下有几千号人,资产好几个亿,连私人飞机都有,日子过得比电影里的黑帮老大还嚣张。
不过,赖昌星这人也有两面性。一方面,他在老家修路、捐款,装出一副“大善人”的样子;另一方面,他的钱全是靠违法犯罪来的,压根儿经不起查。1999年,这张网终于被捅破了,中央开始动手,远华案彻底曝光。
远华案到底有多严重?咱们得先把这530亿的涉案金额掰开来说说。这可不是小数目,搁在90年代,那更是天文数字。当时中国的GDP一年也就几万亿,530亿相当于全国经济的一个零头还不止。更别提这钱全是偷税漏税弄来的,对国家经济伤害有多大,可想而知。
赖昌星的走私主要集中在厦门海关。他通过贿赂海关官员,把石油、汽车、香烟、电子产品等各种高利润的东西偷运进来。比如说,正常进口一辆车得交高额关税,他直接走私进来,成本低到离谱,卖出去赚的差价全揣自己兜里。据官方数据,从1996年到1999年,远华集团走私的货物总值高达530亿,偷逃税款300多亿。这还不算他贿赂官员、洗钱那些见不得光的勾当。
这案子不光是钱的事儿,还牵扯出一堆腐败问题。赖昌星能这么嚣张,靠的就是官商勾结。厦门海关、公安、银行,甚至更高层的官员,不少都被他拉下水。后来调查发现,涉案人员多达600多人,包括一大堆国家公职人员。这事儿一曝光,全国都震动了,老百姓气得牙痒痒,中央也下定决心要把这家伙绳之以法。
1999年,远华案东窗事发,赖昌星一看风头不对,立马脚底抹油跑了。他带着老婆孩子,先跑到香港,然后转道加拿大。那时候,加拿大对难民政策挺宽松,他一到那儿就申请了难民身份,说自己回国会被“迫害”。这招挺聪明,加拿大法律讲究人权,他这么一搞,还真拖住了。
赖昌星在加拿大待了整整12年,从1999年到2011年。这12年,他日子过得可不差。据说他在温哥华买了豪宅,开豪车,还经常出入赌场,活得挺滋润。他甚至还接受过媒体采访,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是“生意人”,不是罪犯。这话听起来就让人来气,530亿的窟窿摆在那儿,谁信他是清白的?
但加拿大那边不急着把他送回来。为啥?因为加中两国法律体系差别太大。加拿大没有死刑,中国有;加拿大特别注重程序正义,引渡得走一堆流程。赖昌星就抓着这点死磕,雇了律师团跟加拿大政府打官司,愣是拖了12年。期间,他上诉了无数次,从移民局到法院,再到难民委员会,反正能用的招儿都用了。
赖昌星跑了,中国政府可没闲着。从他逃到加拿大的第一天起,咱们就开始想办法把他弄回来。这12年,外交、法律、国际合作,啥招儿都使上了。为了引渡他,中国到底做了啥让步?这里得好好说说。
中国跟加拿大的引渡谈判从1999年就开始了。那时候两国还没正式的引渡条约,赖昌星这案子就成了个试金石。外交部没少跟加拿大交涉,一方面强调这家伙的罪行有多严重,另一方面也得顾及国际形象,不能显得太强硬。据说,高级别会谈里,赖昌星的事儿没少被提起,中国摆事实讲道理,告诉加拿大,这不是小案子,是涉及国家利益的大事儿。
但加拿大那边态度一直不温不火。他们老拿“人权”说事儿,说赖昌星回国可能会被判死刑,这不符合加拿大的法律原则。中国这边急得不行,但也只能耐着性子谈。你想啊,一个走私了530亿的大案犯,搁谁身上不急?可国际外交这东西,没法硬来,只能一点点磨。
谈判最大的障碍就是死刑问题。远华案这么严重,赖昌星要是回国,按中国法律,判死刑一点不意外。可加拿大死活不同意,国际惯例上,他们不会把人引渡到可能执行死刑的国家。这怎么办?中国政府咬咬牙,做了个大让步:明确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
这事儿在当时可是个大新闻。530亿的案子,不判死刑,搁国内老百姓看来,多少有点“便宜他了”。但为了把他弄回来,也只能先忍着。2011年,中方向加拿大正式保证,赖昌星回国后不会被执行死刑,最多判无期徒刑。这承诺一出,加拿大那边终于松了口,引渡程序开始加速。
有人可能会问,这算不算“妥协”?其实也不完全是。法律上,判不判死刑得看具体证据和量刑标准,承诺不判死刑只是给加拿大一个台阶下。赖昌星罪行再大,也得按程序走,这也体现了咱们司法的严谨性。
除了跟加拿大直接谈,中国还用了国际合作这张牌。2000年,国际刑警组织对赖昌星发了“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这招挺狠,等于告诉全世界,这家伙是重犯,哪儿都别收留他。加拿大虽然没立刻把他送回来,但压力肯定不小,毕竟谁也不想被国际社会指着鼻子说“窝藏罪犯”。
另外,中国还通过反腐败国际合作,把赖昌星案跟其他案子捆绑起来谈。比如,跟加拿大交换情报,合作打击跨国犯罪。这些操作虽然不是直接让步,但也花了不少心思,算是间接铺路。
赖昌星在加拿大拖了12年,中国也没放弃。每次他上诉失败,咱们就往前推一步。2006年,加拿大移民局拒绝了他的难民申请;2007年,法院又驳回了他的上诉。这12年,中国政府一直在跟进,没松懈过。说白了,就是拿时间耗他,最后耗到他没招儿了。
2011年7月,加拿大终于把他遣返回国。那一刻,多少人拍手叫好。赖昌星回来的时候,媒体都炸了锅,网上更是骂声一片,说这家伙终于跑不下了。
赖昌星2011年7月23日被遣返回国,下了飞机就直接被抓。2012年5月,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他的案子。法庭上,赖昌星被控走私罪、行贿罪两项罪名成立。最终,他被判了无期徒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这判决出来,有人觉得轻了,有人觉得合理。为啥没判死刑?除了前面说的对加拿大的承诺,还有就是司法程序得讲证据。赖昌星虽然罪大恶极,但具体量刑还得看他犯罪的事实和影响。无期徒刑加上没收财产,其实也不轻,等于这辈子都别想翻身了。
更重要的是,这案子还揪出了一堆蛀虫。远华案牵连的600多人里,有14人被判死刑,包括几个高官。这说明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赖昌星跑了12年,该付出的代价一点没少。
赖昌星案是个大事件,不光是因为530亿的数字,更因为它暴露了太多问题。走私、腐败、官商勾结,这些东西是怎么钻空子的?为啥一个农村出来的家伙能搞出这么大动静?归根结底,还是制度漏洞和监管不严。
为了把他弄回来,中国在国际上做了不少努力,尤其是那个“不判死刑”的承诺,确实是个不小的让步。但这也说明,咱们国家打击犯罪的决心有多大。赖昌星跑了12年,最后还是没逃掉,这不就是法律的胜利吗?
这事儿也提醒咱们,反腐败和打击犯罪不是喊口号的事儿,得实打实地干。赖昌星这样的家伙,靠的是钻空子、拉关系,咱们要把空子堵上,把关系斩断,才能让社会更公平。
最后,说句实在话,赖昌星案过去了这么多年,但教训还得记着。咱们每个人都得守法,别想着走歪路。国家花了12年把他弄回来,就是要告诉所有人:犯了罪,跑多远都没用,法律迟早会找上门。反腐败也好,打击犯罪也好,咱们都得支持,一起努力,才能让社会更干净、更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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