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余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5年6月8日复用、启用一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③“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⑦“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⑧“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来源:余姚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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