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一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校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9名。不限户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信息详见《沧州市第一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和沧州市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hbczyizhong.cn/)及微信公众号“沧州市第一中学”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证书。

5.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即2007年6月16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6.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专业要求(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非在职> 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 <境> 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第一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6月16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5年6月16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3.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若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完成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待发布),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及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准考证报名应聘,并于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公布后补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不具备应聘资格。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沧州市第一中学阅微楼阶梯教室(由学校南门进)。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317-2130705

2.报名要求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沧州市第一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下载填写并需本人手写签字。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按公告要求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及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4)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之外,还须书面承诺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附件3)。

(5)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书面承诺2025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附件3)。

(6)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佐证材料原件(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及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7)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本科专业要求的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8)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保存到U盘或手机)。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交的信息及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资格审查

由沧州市第一中学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准考证发放:6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沧州市第一中学阅微楼阶梯教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5.考试比例: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其空缺招聘计划可调整到其他岗位,对于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比例,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时间:6月29日上午9:00-11:00,具体事宜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对应学科的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对于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成绩的最低分。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2天后在沧州市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hbczyizhong.cn/)查询。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沧州市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hbczyizhong.cn/)通知。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专业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市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hbczyizhong.cn/)公布。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hbczyizhong.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报名期间,有关事宜请咨询沧州市第一中学办公室电话:0317-2130705

岗位表:

详情可登录沧州市一中学网站查询 http://www.hbczyizhong.cn/wap/article.asp?id=10318

2025河北特岗教师招聘1852人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5)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需求,制定河北省2025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25年河北省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涉及28个县,招聘1852名特岗教师。各设岗县招聘名额和岗位设置详见《河北省 2025 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县招聘岗位表》(附件1-1)。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三)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6月1日后出生),且未就业或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四)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岗位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或初级、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体育、音乐、美术、英语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与岗位学科一致或为小学全科;其他小学岗位不限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可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聘相应岗位,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

2.2025年毕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学科并依照上述1中的要求报考相应岗位。在签订《河北省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前须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语文学科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三、优惠政策

符合招聘条件,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以及我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人员(从河北省应征入伍,且入伍前已被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正在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学、复学的应届毕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招聘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河北教师教育网(www.hbte.com.cn)是唯一的河北省 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网站,该网站“特岗教师招聘专栏”将按照招聘工作流程及时公布所有招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进入网报页面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4日9:00至6月1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岗位,并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2)需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确保无误,并按以下要求上传资料。

①照片须为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发型整洁,素颜、露耳,人像清晰,神态自然。

②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毕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电子版图片。对于2025年毕业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图片。上述图片,必须边框完整,无变形,字迹清晰,亮度均匀,无过度曝光,JPG格式,不大于1MB。

(3)应聘人员因网上填报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且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期间,各设岗县特岗招聘咨询联系方式可在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的“通知公告”中查询

(5)特岗教师招聘全程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省教育厅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培训班,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相关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6月14日9:00至6月19 日 18:00。2.资格审查的组织。资格审查实行网上审核,由设岗县教育局具体实施。设岗县依据招聘条件,一般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日内给出审核结果。6月19日12:00前,因信息填写错误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信息不能更改。

(三)笔试

1.笔试时间。7月5日上午 9:00-11:30。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 150 分。

3.笔试考点设置。笔试考点由各设岗县所在市统一设置。

4.笔试准考证打印。7月2日-7月4日,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的“个人空间”,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5.加分材料的提交及核查。7月4日下午14:00-16:00在笔试考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应聘人员,提交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颁发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应聘人员,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或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设岗市教育局对原件和复印件核查无误后,原件本人带回,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留存,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查。

6.笔试成绩查询。7月13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的“个人空间”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填写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并于7月14日12:00前,将复核申请表电子版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hbtgzp@mail.hebtu.edu.cn 邮箱,申请复核,逾期不子受理。成绩复核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有关要求执行。

(四)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2025年7月5 日上午 11:45-12:00。2.综合素质测试为闭卷考试,测试题均为选择题,应聘人员须每题必答。测试结果不计入笔试和面试成绩,作为聘用参考。(五)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及现场资格复查

1.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应聘人员志愿和笔试成绩排序,按照设岗县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确定。对达不到1:1.5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调剂;如拟参加面试人员确定时,最后1名有2名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于7月16日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的“个人空间”,查询本人是否为拟进入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复查。面试前,由设岗县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查。主要审查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毕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原件。主要查验证件、证书和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网报信息一致。拟进入面试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或与网报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取得面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7月19 日至 21日,具体面试时间由各设岗县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可通过所报设岗县教育局特岗教师招聘联系方式提前咨询面试事宜。

2.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采取课堂试讲和答辩等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面试期间,由设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县教育局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确定拟聘人员

1.从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

2.如拟聘人员最后1名出现有2人或2人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面试成绩、本地生源、有在义务教育学校连续从教2年以上经历、有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经历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人员七种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拟聘人员。仍不能确定的,由设岗县对上述条件相同应聘人员进行二次面试。

3.特岗教师拟聘人数达不到设岗县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由省教育厅在设岗市内其他设岗县相同岗位服从调剂的落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上述七种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行调剂。

4.7月 30 日前,省教育厅将通过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向社会公示全省拟聘特岗教师名单。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在设岗市教育局指导下,由设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培训时间、培训形式由设岗县教育局确定。培训工作须于秋季开学前完成,确保新聘用特岗教师秋季开学按时上岗。

(十)签订聘用协议

8月31日前,设岗县人民政府与特岗教师拟聘人选签订《河北省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设岗县和特岗教师双方各持一份,存入特岗教师人事档案一份,省教育厅留存一份。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由设岗县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统一派遣。特岗教师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取消其聘用资格。设岗县可依据聘用协议追究其有关责任。

五、保障政策

特岗教师享受《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7)23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岗位的通知》(冀教师(2012)3号)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六、其他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招聘要诚实守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三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

1.不符合招聘条件,在报名时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

2.在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中有违纪作整行为的。

3.签订了特岗教师聘用协议书,未履行协议的。

附件 1-1河北省 2025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县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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