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 “前股东实名举报李雪琴公司财务问题” 的消息引发热议。
6月17日深夜,网友@老谢同学之你谢哥(本名谢田飞)发布微博,其自称“曾是李雪琴公司(北京十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实名举报该公司财务问题,质疑当时公司财产分配不均,还有李雪琴后续财产处置存疑。
面对昔日合作伙伴的控诉,@李雪琴工作室于6月18日下午进行回应,称谢田飞持续在网上发布文章和提出无理质疑,造成恶劣的影响,法院见。
对此声明,谢田飞也随即发布视频提出质疑——
1.公司剩余资产是否有未分配到我的钱
2.公司清算时为什么将股权转到上海酥年文化艺术策划合伙企业(李雪琴母亲贾凤春实际控制公司)
事件关键点
清算资产分配争议
谢田飞称北京十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22年6月注销)清算后剩余资产1100余万元,其按30%股权应分得330万元,但实际仅收到140万元,差额约190万元未分配。该清算报告由李雪琴方提交,但谢田飞质疑其透明度,认为母公司及5家子公司账务未充分披露。
子公司交易疑点
- 子公司A以110万元购入奔驰车,使用13个月后以44万元低价出售给李雪琴父亲,贬值率达60%
- 同一子公司以26万元购入的另一辆车,13个月后以13万元出售给李雪琴母亲,同样腰斩式贬值
- 子公司B将600万元资金分61笔转给一名与公司无关的个人
- 另一笔1400余万元转入某财务公司账户,而该公司在收款4天后即告注销(实控人正是李雪琴现合伙人杨凡所控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清算程序争议
谢田飞作为隐名股东及部分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声称未参与清算过程,且公司注销时未收到《清算审计报告》等法定材料。
股权代持及利益分配争议
谢田飞主张其作为隐名股东,应享有30%股权对应的330万元利润分配权。若《股权代持协议》合法有效,李雪琴作为显名股东需按约定履行分配义务。
潜在法律风险
若资产转移指控属实,李雪琴及关联方可能涉职务侵占罪或关联交易违规,若清算中故意隐瞒账目、转移资产,或提供虚假材料注销公司,相关责任人还可能构成妨害清算罪。
合伙创业如何避免仇人式散伙?
1.慎重选择合伙人
合伙创业成败的关键在于选对合伙人并合理分配股权,稍有不慎便会陷入巨大风险。合伙人因深度参与经营,对彼此优劣势、企业运营漏洞都了如指掌,一旦关系破裂,往往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选择合伙人时,首重人品与价值观契合,避免日后矛盾频发;理想的合伙人应与你目标一致,减少沟通与决策成本;能力和性格上的互补也不可或缺,确保各展所长,规避内耗;同时,必须评估对方能否带来持续贡献,避免股权分配与实际价值失衡。若贡献仅为短期,合作模式比合伙更稳妥。
2.提前签订股东协议
许多合伙关系从合作走向破裂,往往源于利益分配失衡,因此在合伙初期需签订股东协议,明确合伙规则与架构、股东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及退出机制,尤其要约定股权与分红的动态调整规则,从根源上规避后期纠纷。
3.财务公开透明
合伙人之间的猜疑多源于财务信息不公开,一旦一方怀疑资金被挪用、另一方担忧亏损承担问题,信任往往瞬间崩塌且难以修复,进而引发激烈矛盾。因此,财务透明化是维系合作的关键——通过书面约定明确记账凭证、入账流程等规则,定期对账并妥善保管财务资料,让每笔收支都清晰可查。唯有让合伙人对资金动向心中有数,才能从根源上消除猜疑,确保合作经得起时间检验,避免因账目混乱导致纠纷时无据可查。
4.清算与经营合规
在公司清算时需确保程序合规,盈余要及时分配,债务要及时偿还,并对结算结果进行保存,关注关联交易公允性以防范税务风险;经营中应严守法规,规范公司治理与财务运作,以规避风险及股东纠纷。
总结
李雪琴与谢田飞的纠纷仍在司法程序中,真相有待法律裁决。但这一事件已为所有创业者敲响警钟:合伙合的不是感情,而是规则与利益。
当股权规则明确、公司账目透明、股东权责清晰,才能在实现创业目标的同时,即便最终散伙也能做到好聚好散,避免昔日伙伴成为仇人。
如何建立股东的合伙机制和规则?建议找到专业的股权律师进行协助,从专业角度构建“防火墙”,避免引发股东纠纷和矛盾。
如果您当前有股权问题欢迎积极探讨,心者资深股权律师团队竭力帮助您维护自身利益!立即行动获取工具包了解《创业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