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持续加大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利用有奖举报渠道积极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桥勤务大队民警在龙汤路附近查获一起饮酒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经对驾驶人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41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刘某某予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