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晓曦律师代理的某倒卖北京户口案获不起诉处理,辩护律师精准切割证据链条,成功化解指控。

落户指标交易背后的刑事风险

2024年初,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Y某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移送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指控其于2019-2020年间,通过虚办员工入职、违规申领落户公文等方式,为留学生李某办理北京户口并收取3万元费用,触犯《刑法》第280条。若罪名成立,Y某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构案件事实

(一)关键事实存疑:在案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案件关键事实,导致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律师阅卷后发现在该公司法人Y某和证人之间的口供中,关于办理入京户口的服务费交付方式的陈述,还有服务费数额的陈述均存在矛盾。

Y某在给他人提供公司入京户口的过程中,是否收取好处费,在案言辞证据相互矛盾,且无其他客观证据予以证明。

法律定性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5条“证据确实、充分”标准,相互矛盾的言辞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链条,且无转账记录等客观证据印证,指控Y某获利的事实存疑。

(二)利益交换实质否定:推翻犯罪动机

Y某提供落户指标的动机系为换取公司额外户口申报指标而非金钱交易。根据《刑法》第280条,构成买卖公文罪需以“非法经济利益”为要件,而政策套利不属于法定“买卖”范畴。

通过上述辩护,李晓曦律师推动检察院认定:

1. 犯罪情节轻微:涉案金额较小,社会危害性低(《刑法》第37条);

2. 从宽情节:Y某认罪认罚、坦白供述(《刑诉法》第15条、刑法第67条第3款)。

终局处理

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