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6月25日,李长青律师在邯郸市检察院提交张百刚案法律意见书,为“遵化张百刚案”去黑减刑。李长青表示,8个人的黑社会,6个领导2个小兵,其中一个还是外地人短暂在遵化停留。他们十几年没做什么坏事了,判刑最重的张建民住廉租房靠政府救济生存。一开始以恶势力立案,检察院都没批捕,这些人都回家了,后来可能是因为某个人干预,居然办成了黑社会。这算哪门子黑社会?
法律意见书中显示,李长青作为张百刚的辩护律师,旁听了一审法院审理的张术全等人涉黑案件,并结合相关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公诉人的量刑理由及庭后讨论内容,提出以下法律意见,以供贵院参考,监督并促进案件的二审公正裁判。
法律意见书全文:
致:邯郸市人民检察院
尊敬的检察长:
作为张百刚的辩护律师,我旁听了一审法院审理的张术全等人涉黑案件,并结合相关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公诉人的量刑理由及庭后讨论内容,提出以下法律意见,以供贵院参考,监督并促进案件的二审公正裁判。
一、涉案各被告人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理由如下:
1.不具备组织特征
1)没有达到“人数较多”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15〕291 号“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具有一定规模,人数较多,组织成员一般在 10 人以上”。
原审判决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只有8人。其中卢少光、陆证宇参加违法犯罪活动的时间极为短暂,参加违法犯罪活动并不必然等于参加组织,根本算不上参加者。减去卢少光、陆证宇后,所谓黑社会组织只剩了6人。故从人数来讲,不符合“人数较多”的要求,根本构不成黑社会。虽然人数不是绝对标准,但是当人数低于10人的时候认定黑社会需要特别谨慎,需要四个特征明显突出。如果不严格把握这一点,将使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等一般犯罪团伙组织难以区分。组织仅6人,显著低于司法解释中“10人以上”的一般标准,无法满足“组织特征”的要求。
2)未形成金字塔形层级组织结构
从层级结构看,组织领导者1人,积极参加者6人,一般参加者2人,脑袋小,肚子大,腿短。根本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上小下大的金字塔结构特征,7个领导指挥俩小兵。这些人自负盈亏,又不是某些吃皇粮的办公室,搞这么一个结构有点滑稽。
3)“组织”存续时间短:本案中的“组织”仅从2009年12月存续至2014年8月,总共只有4年多的时间,之后长达10年再无任何违法犯罪活动,难以体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4)东方巴黎事件也并非组织成立的标志性事件。第一,该事件对于张百刚等人来说是突发事件,不是张百刚等人预谋实施的,不属于有组织预谋犯罪。第二,该事件与张百刚等人或“组织”利益有冲突,不符合组织利益。开歌厅肯定是为了赚钱,哪个老板都不希望发生打架斗殴把客人都吓跑的事情,即使黑社会开歌厅也需要一个稳定的营商环境。第三,该事件的对方(东北人)是主动发起者,从进门开始就不断地挑衅,他们才是寻衅滋事的人,虽然张百刚一方动用了镐柄等工具,但是基本上属于防卫性质。第四,所谓标志性事件,是2015年座谈会纪要中提到的没有成立仪式的次选事项,应该也具有宣示性,具有主动发起性和利益一致性。东方巴黎事件显然不具有主动发起性、利益一致性和组织成立的宣示性。故该事件不能认定为组织成立的标志性事件。
5)本案不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纪律、活动规约。2015年座谈会纪要明确指出,“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纪律、活动规约,应当结合制定、形成相关纪律、规约的目的与意图来进行审查判断。凡是为了增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性、隐蔽性而制定或者自发形成的规定、约定,均可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纪律、活动规约。”公诉机关将所谓“不许吸毒”拿来凑数是错误的,这个所谓的规约显然不符合“为了增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性、隐蔽性”这一目的。
二、不具备经济特征
1.未豢养组织成员。所谓豢养,最基本含义是喂养牲畜,指对牲畜进行喂养和照料。从战国时期的门客三千现象,到现代侵权责任法的饲养动物责任,都要达到一个使被豢养的对象在吃穿用度方面完全依赖的程度。请问哪个被告人依赖张百刚生存?平时的吃吃喝喝,因为偶发事件给个三千五千的馈赠,根本解决不了生存问题,谈何豢养?故张百刚与其他被告人不存在豢养关系。
2.很多“组织成员”(张建民等)一贫如洗,不符合黑社会组织成员跟着黑老大吃香的喝辣的社会经验。受黑社会组织豢养一般也要腰缠万贯,但是这些所谓的骨干成员,基本一贫如洗,张建民,靠政策分的廉租房居住,连自己的房子都没有,这算什么黑社会呀?
三、未形成非法控制特征
非法控制特征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区别于一般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的关键所在。对于非法控制的具体情形,2009年《座谈会纪要》规定了八种,2015年《座谈会纪要》以及2018年《指导意见》都大致沿用了这一标准。与2009年《座谈会纪要》比较而言,2015年《座谈会纪要》明显朝着限缩的方向进行解释。和2015年《座谈会纪要》相比,2018年《指导意见》对个别非法控制具体情形(不敢举报)的认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又有所放宽,似乎又回到了2009年《座谈会纪要》的取向上。但是无论如何变化,本案中不存在不敢举报的情形,不存在在一定区域(遵化)或行业(矿山、土石方工程、KTV、赌博)形成垄断等非法控制。黑社会非法控制特征侵害的根本法益是白社会(政府)对于社会的治理权,与合法政府形成竞争关系。从这个角度而言,过去你们邯郸出现的地下110出警队倒是符合这一特征,我的一个记者朋友对此做过专门报道。请对照你们邯郸本地这个案例评价本案。
《民主与法制》2008年第十一期《捣毁“地下110”》
恶势力一般为3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但无论如何,恶势力团伙对一定区域和行业的非法控制力是不存在的,对于恶势力团伙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按照其实施的单个行为所构成的具体犯罪进行处罚。
“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只是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必要条件之一,最终能否认定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还要结合非法控制特征来加以判断。张百刚案(假设个罪指控属实)即使手段上有一定的暴力性,但因危害程度没有达到非法控制的程度也明显不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从具体犯罪的后果来看,本案中连一个重伤都没有,起诉书也好意思说“在遵化市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从法条表述来看,重大影响和非法控制是并列的,程度是相当的。毕记杰是个农村老头,张军勇是张百刚的亲戚,张百刚连一个农村老头都控制不住,连自己的亲戚都左右不了,他有何德何能对遵化市形成重大影响?
四、公诉机关和原审法院在王某追车案和东方巴黎歌厅事件中明显偏袒对方,颠倒是非,为了拔高凑数黑社会,不惜将具有更大过错和犯罪故意的对方包装成黑社会犯罪的被害方。王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孙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
王某在2013年4月16日的笔录当中交代的很清楚:“他们砸完车就上了现代车往东走,我就开车在后面追他们。追到一中西边不远的一个十字路口时,我追上了那辆现代车,我就用车头撞现代车的车尾部两下,这辆现代车又往前开了50米左右,拐了一下,然后又拐了回来,就撞上了他前面的一辆三马车。车就停住了。我想通过撞车让他们停下来。现代车前面有些车辆,我当时没有考虑这些,现在想想挺危险的。”在十字路口还波及了第三方,这是妥妥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书第19页却轻描淡写成了:“王某因担心对方逃离和报复,致使追尾李金东驾驶车辆,并与一辆农用三马车发生连环碰撞”。无论李金东等人前后打砸王某车辆是否属实,均不能否认王超蓄意撞车这一事实,且王某行为的危害性远超李金东等人,因为李金东等人的行为后果集中在王某的车辆,而王超十字路口撞车的后果及于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珠海樊维秋驾车撞死35人的案件刚刚宣判,殷鉴不远。你们公诉机关这么搞,你们的司法导向是什么?你们想鼓励什么?
五、公诉机关和原审法院为了把本案包装的像黑社会,还存在一事多罪的指控和判决。石金源一案,由澳门赌博引起,2014年3月至7月期间各行为之间为牵连关系,依法应择一重罪处罚。公诉机关为了增加罪名,将一事分拆成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起诉,并无端增加虚假诉讼违法事实的指控,等于是一鱼四吃,无形之中加重了对被告人的处罚。如果去掉非法侵入住宅罪,将本节犯罪事实归入开设赌场罪或寻衅滋事罪,本案个罪只剩下4个罪名,定黑的话确实很难看,本来5个罪名就已经很难看了。希望你院切实做到以审判为中心,纠正公诉机关这个错误做法。
六、原审判决的量刑建议畸重,社会效果极差,政治上不正确。案涉被告人张术全、张宏颖、李明泽、张建民、郭璋等人近10年都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现在对他们判处10年左右的刑罚,这合理吗?被告人能服吗?他们的家属能服吗?他们是家庭的顶梁柱,这上有老下有小的日子往后怎么过?难道又要制造新的不稳定因素吗?刑罚的目的应该既要让被告人受到惩罚和教育,又要让他们看到希望,而不是陷于绝望。庭后我问公诉人为什么量刑建议这么重?公诉人的回答是:“如果再轻,追诉时效就不够了。”这个理由实在是令人惊掉下巴。过了追诉时效的法定处理方式是不再追诉,而不是向上靠档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这明显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实际上涉嫌徇私枉法。
一二审承办法官均当面向本人承认一审量刑过重,但是上指下派他们也没办法,连二审是否开庭他们都做不了主。
本案是在扫黑除恶运动中公诉机关拔高凑数的典范,是对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考验,也是对法律监督机关的考验。本案最初于2022年9月以恶势力立案,后对被告人全部取保,2023年9月突然以黑社会罪名立案,非法指居长达一个半月,人为干预案件的倾向非常明显。扫黑除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领导,而不是地方上有权势的某人的个人领导,决不能拿被告人的命运去染红某个人的顶戴花翎。
本案定黑是绝对错误的,请检察院顶住压力,监督二审公正判决。
李长青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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