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可能一些日本民众对中国抱有极好感,甚至有些非常亲中的日本人一直有想把日本中国化的心思。但是最近几年,日本军国主义复苏严重,右翼势力已经悄悄的掌握了绝大数的话语权。

2024年全球军费支出调查报告显示,日本军费支出同比增长21%至553亿美元,日军近年来,军舰的下水速度是很快的,加上亲美的过程中,美国提供的各种武器,已经让日本膨胀到要经常和中国想掰掰手腕的心思,在东海上串下跳的各种演习、台湾问题、抢占钓鱼岛等事件让我们屡屡提起,气愤不已。

其实如果中国想占领日本,完全可以合法的占领,事实上1945年的时候我们也曾经准备这样做。1945年7月17日,日本战败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战后的日本如何处理就成了当时主要的几个主要的战胜国要急切考虑的问题了,美英苏就在波兹坦进行商议,如何对日本进行分区占领。最后决定苏联占领日本北海道,以及本州北部,美国出力最多,占领本州中部,英国占领九州和本州西部,而中国占领四国岛,东京是由中苏美英四国共同占领,大阪由中美共同占领。由此可见,中国在占领日本的这件事上还是有很大的比重的,尤其是占领日本东京这件事,差点中国当时就凑齐了东西南北四京了,不得不说是一大遗憾。

很多人不明白占领的意义,那就从合法的角度解释一下这个事情,从1946年7月《中国驻日占领军备忘录》中提到:为了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苏,在军事上占领国(中国)可以在名古屋、三重县、静冈县等多地驻军,并解散日本武装,拆除日本军事设施。也就是说当地想有个民兵训练营都不行,更别说有民兵组织了。从政治上看,中国可以管理占领区内的一切行政事务,也就说明完全可以安排现有的一套行政制度,任命个市委书记妥妥的自由决定。从经济上,可以直接接管所有的战略资源,像是钢铁,煤炭等,包括所有的工业设施。也就是说就算想点个煤油灯也得给我们打报告申请。甚至在法律上,中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修订日本宪法。那就说无论中国想在日本做什么事,都可以在日本宪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联合国宪章》第107条规定:二战战胜国可以对敌国进行占领,无需联合国授权。也就是说,中国现在扔一个民兵小队去日本拆飞机,现拆现卖零件都行,而且是合理合法的。日本站着不动不上前帮忙拆,转身就得给他一个大嘴巴子。

本来这样扬眉吐气的事儿,国人都应该倾力去做。可惜的是当年蒋校长光顾着在国内抢占抗战胜利果实了,把本应该驻军到日本的新一军派到了东北抢地盘去了。后来想着美国都邀请咱去了,不去也不行啊,蒋校长就想随便找个部队去凑合应付一下,也就是后来的67加强师。但是呢,就算这样的凑合出来的部队,刚整备好,没等来调令去日本,又被蒋校长拉去进攻苏鲁豫解放区了,没想到一个月没到就被中原野战军给消灭了。发生这样的事情以后,美国也对蒋校长比较失望,就没再提过驻军的事儿了。

但是直至目前为止,《备忘录》都没有被取消,而且加上《波兹坦公告》的内容以及《联合国宪章》的内容,总总的合法的的文件表明,中国是对日本有绝对的占领权的,如果日本再这样上串下跳的,中国不介行使《波兹坦公告》中的各项权利,当然也是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