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起立,现在开庭......10日上午,阜新市彰武县某村村委会内国徽高悬,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此举行。新邱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30余名村民代表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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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被告人王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其购买的118株杨树并出售。经专业鉴定,被伐林木蓄积量达44.5931立方米。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证据充分辩论,法庭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法官当庭开展法治宣讲,详细阐释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引导村民增强生态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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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庭审现场变成普法课堂,比单纯发宣传册更让人警醒。"参与旁听的村支书表示,这种"看得见"的普法方式让村民直观认识到破坏生态的法律后果。彰武县林草局相关负责人全程旁听,认为巡回审判实现了执法司法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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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长城”,司法守护。此次巡回审判是新邱区法院推进林草湿荒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建设的重要举措。该院创新"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模式,计划在阜新地区全面铺开生态案件巡回审理,通过司法实践筑牢辽西北生态屏障。承办法官表示,选择典型案件下乡开庭,就是要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让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