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7月10日,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300878.SZ)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次处罚源于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不准确、不完整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600万元。这一事件将维康药业推至风口浪尖,也让市场对其上市以来的表现及潜在风险倍加关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关联方资金占用隐瞒多年,监管处罚落地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期间,维康药业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忠良组织、指使公司以支付工程设备款名义转出部分资金,经工程设备商层层流转后,最终转至刘忠良控制的个人账户,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资金占用期末余额分别为7811.88万元、8950.65万元、1.47亿元、1.51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比例依次为5.64%、6.35%、10.43%、10.24%。尽管截至2024年底,被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但在此期间,维康药业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在2020年至2022年年报以及2023年半年报中也只字未提。

不仅如此,2022年12月5日起,维康药业在披露《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注册稿等系列文件中,均坚称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直至2024年2月7日,公司才披露《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维康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刘忠良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其中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20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对曾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卢卫芳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董事孔晓霞,时任财务总监王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董事吴建明,时任董事会秘书、董事朱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上市后业绩持续下滑,股价表现低迷

维康药业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发行价为41.34元/股。上市次日,其股价即触及历史高峰59.9元/股(后复权为109.80元),但此后便一路震荡下行,步入漫长的下跌通道。截至2025年7月16日,公司股价报收16.71元/股,较发行价几近腰斩,总市值仅为24.19亿元,处于破发状态。

从财务数据来看,维康药业上市后的经营业绩也不容乐观。2021-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649.54万元、4444.42万元、-803.85万元,呈现连续三年同比下滑态势,2023年更是由盈转亏。营业收入方面,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同比下滑,2022年营收为5.31亿元,同比下降15.88%;2023年营收5.20亿元,同比微降2.41%。进入2024年,公司业绩进一步恶化,当年实现营业收入3.51亿元,同比下降32.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亿元,亏损幅度进一步扩大。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77.59万元,同比下降65.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5.47万元,去年同期则盈利2433.50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上下游合作及监管动态现隐忧

在上下游合作方面,虽然目前公开资料暂未显示因维康药业此次信披违法事件而导致上下游合作单位与其解除合作或产生重大纠纷的情况,但企业信誉受损或对未来合作产生潜在影响。从过往年报来看,公司子公司维康商业主要从事医药商业产品的零售连锁业务等,2024年10月起不再经营医药商业产品的零售连锁业务,公司业务结构调整背后是否与经营困境相关,也引发市场猜测。

在监管层面,这并非维康药业首次“触雷”。2024年5月、2024年4月、2023年7月,维康药业均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频繁收到监管警示,反映出公司在合规运营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而此次行政处罚后,公司正在接受上市辅导期间,未来或面临更多挑战。若不能及时整改,完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机制,可能会导致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受挫,融资难度加大,甚至面临更严厉的监管措施,如被暂停上市等风险。

此次行政处罚无疑给维康药业敲响了警钟。公司需深刻反思信息披露违规及经营管理中的问题,积极整改,以重塑市场形象。对于投资者而言,在关注其后续整改成效的同时,也需谨慎评估投资风险,毕竟在业绩下滑与信披违规的双重压力下,维康药业的未来发展仍迷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