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工信厅下发通知,将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工作。

通知明确了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的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是经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

  • 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建设与运营主体明确,申报主体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 工业园区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企业户数10户以上,其他园区型、楼宇型和物流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企业户数达25户以上;

  • 高校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企业(含创业团队)户数30户以上;

  • 龙头企业(平台)带动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带动)企业(含直接带动的创业团队、内部员工创客团队)户数30户以上;

  • 商务秘书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工商登记企业地址落户)企业户数500户以上;

  • 文创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带动)企业(含民间艺人或其工作室)30户以上;

  • 扶贫带动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带动)企业(含贫困农户)30户以上。

  • 所有类型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内小微企业数占入驻企业总数的80%以上。

产业类型包括工业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信息网络、大数据、军民融合、文化创意、健康医养、旅游体育等新兴产业和设计、研发、科研、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须至少具备信息服务、创业辅导、创新支持、人员培训、市场营销、投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专业服务等服务功能中的4项。

助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