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公安局关于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为确保2025张北草原音乐季活动的安全、顺利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5年7月25日、26日、27日三天,在以下区域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1号点:g114.72974527,41.33108427

2号点:g114.78090454,41.33128096

3号点:g114.78089856,41.28637743

4号点:g114.72948150,41.28637397

二、管控期间除经审核批准使用无人机外,禁止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

三、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对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张北县公安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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