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象新闻收到多名网友报料称,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发生未成年人霸凌事件,多名未成年人围殴未成年受害者,还将施暴过程拍摄视频在网上传播。
当地还有传言称,警方处置这一警情后,因涉事打人者未成年没做处理,这些施暴者出来后继续对受害人实施打击报复,导致受害人父子受伤救治,多名未成年人围殴同学叫嚣“我没16岁欢迎报警”等等。
2
7月22日,江西万载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视频所涉案件发生于2025年6月20日,李某某因琐事与同校学生朱某某发生矛盾,朱某某喊来胥某某等5人在校外对李某某进行殴打,事后经鉴定李某某为轻微伤。当日,万载县公安局接到李某某家属报警后立即组织调查,并依法对朱某某等6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均因未满16周岁不予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受害者家属要求,该局依法组织当事方进行调解,违法行为人已取得受害人及家属谅解。
3
未成年的熊孩子真是让人操碎了心。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4
对以上四种对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根据本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的,仍然可以裁定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只是该行政拘留不实际执行。
“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体现的是对行为人所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不实际执行表明对上述四种对象的特殊保护。
5
本条第二款明确,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七十周岁以上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七十周岁以上的行为人,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6
第一项所规定的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侧重的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责任承担能力上的考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1号)第二条的规定,“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7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实践中,有的未成年人故意利用未成年人身份,多次违反治安管理屡教不改,或者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为此,本次修改规定,对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14-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拘留。
8
2020年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规定了予以训诫、责令接受社会观护、进行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等一系列教育矫治措施。本次修订明确规定,对因不够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当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9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实施学生欺凌,有殴打、侮辱、恐吓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同时规定学校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的,责令改正并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发挥好公安机关、学校在协同治理学生欺凌工作中的作用。
10
这一套套的组合拳,对那些叫嚣“我没16岁欢迎报警”的熊孩子来说,总有一款适合你。
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