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在持续加大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利用有奖举报渠道积极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龙桥勤务大队民警在杉树湾至长江大桥查获一起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对驾驶人施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49毫克/100毫升,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施某作出拘留三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