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微腐败”新变种,要警惕

01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近期查处3起“公电私充”案件,涉事干部利用公务车充电桩为私家车充电,被批评教育并处理,反映出“微腐败”新变种正渗透基层。

02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管理员赵某某利用充电卡为私车充电,暴露“公电私充”在新能源公车使用中的隐蔽性与普遍性。

03长沙市雨花区刘某等人盗用家庭宽带账户私搭基站获利79.4万元,显示“微腐败”已向数字化资源领域蔓延,呈现新型权力寻租模式。

0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4年部署集中整治“蝇贪蚁腐”,强调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强化治理精准度。

05北京、福建等地创新技术手段与监督机制,如大数据预警系统和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从源头遏制“微腐败”,体现治理体系对新型腐败的适应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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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视觉中国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近期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机关干部存在“蹭电”行为,批评教育和处理3人次。

事情是这样的:涉事干部利用单位新能源公务用车充电桩,给私家车免费充电。单次电费虽只有几十元,但当地纪委干部认为,“公电私充”衍生于“公油私加”,本质上属于“私车公养”,是“车轮腐败”新变种,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现之一。

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当地纪委不仅制发“工作提示函”,督促相关人员补缴电费,还推动修订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并督促职能部门会同电力部门加装私家车收费充电桩8台,用合理方式为干部职工提供便利。

治理“微腐败”,从来不是“小题大做”。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正是在公共资源不被私用等“小事”中积累的。新型“微腐败”看似占了“小便宜”,实际上损害的不仅是政府“钱袋子”,更是政府公信力。

随着新能源、数字化技术普及,近年来多地曝光的案例,都显示出“微腐败”新的变异轨迹。

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纪工委发现,电动公车充电位上常有私家电车充电。街道电动公车管理员赵某某将其保管的充电卡作为“通行证”,给自己的车充电。

2024年,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审结一起职务侵占案,某通信集团公司职员刘某伙同向某、王某盗用3400余户家庭宽带账户,私搭基站贩售流量,非法获利79.4万元。

更隐蔽的,还有“合法外衣”下的权力变现。有的干部不再是直白的“吃拿卡要”,而是披上“民事借贷”“技术合作”的外衣,利用职务影响力,将公权力转化为“私人信用”,模糊了正常交往与权力寻租的边界。

这些案件,折射出当下基层治理的新挑战。它们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依托新的工作与生活场景,将公共资源当作私人便利,呈现出“高频小额、日常化渗透”趋势。

这意味着,“微腐败”正转向更隐蔽形态,嵌入权力运行“毛细血管”。

有专家指出,与过去“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有形公物腐败不同,这类无形资源腐败的监管存在诸多难点:一是发现难,像“公电私充”发生在机关内部,外部较难察觉;二是定性难,“借贷收息”“技术入股”要区分正常民事行为和权力寻租,证据收集复杂;三是预防难,一些监管制度滞后于腐败手段的更新,如新能源公车普及后,部分单位没及时规范充电桩使用。

如果我们的治理体系和响应速度不能同步迭代,就可能给这类“小贪小腐”留下漏洞。因此,面对不断变化的“微腐败”新载体,我们的治理“精准度”必须跟上。

事实上,从中央到地方正构建全周期治理体系,破解这一难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2024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部署开展集中整治,严查“蝇贪蚁腐”,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向群众身边延伸。

各地也在创新实践探索。有的用技术堵漏洞——北京市在推广新能源公车过程中,建成市管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大数据监督平台自动预警系统,将公务加油卡信息导入系统,与公务用车行驶、ETC出行、节假日封存等记录关联,自动分析比对,从技术上切断“公电私用”可能。有的把监督权进一步交给群众——福建省搭建“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每一笔补贴发放对象、金额、用途都能在线查询,群众随时能核对,有效遏制了“虚报冒领”。

这些举措从“头痛医头”转变为系统施策,核心是让治理适应新变化。

与此同时,持续提升公职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意识,也十分关键。

有专家建议,一方面要将新型“微腐败”典型案例纳入干部日常培训课程;另一方面要通过权力清单公示,让“公权力姓公,一丝一毫不能私用”认知深入人心,让大家深刻认识到“小贪也会被查”,真正从心底敬畏权力。

治理“微腐败”新变种,既要以“勿以恶小而不为”的刚性执纪划清底线,也要以堵疏结合的智慧解决实际问题。唯有如此,“微腐败”才会无处遁形,基层治理才能更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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