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前段时间小米 17 Pro 的“逆光之王”海报小字事件引发争议( p1 p2),搞得沸沸扬扬,现在罗永浩出来声援小米了。

老罗近日在直播间称( p3),这事儿不是小米独创,整个行业都在搞“大字吸睛,小字甩锅”的套路。难道这是行业基操吗?

1️⃣先来说说海报里的“文字游戏”:大字有多嚣张,小字就有多卑微

话说小米 17 Pro 的宣传海报,“逆光之王”四个大字恨不得把屏幕占满,结果眼神往下溜,右下角藏着一行蚂蚁大小的字:是产品设计目标。

搞得网友疯狂吐槽( p6 p7 p8 p9)。

小米17手机也有类似手法( p4 p5)。

是不是瞬间有种被耍了的感觉?明明冲着“之王”的霸气点进去,结果人家说“我只是想做到,还没做到呢”。

这事儿在广告法里可是个雷区,因为《广告法》明说了,不能用“最”、“王”这类绝对化的词。

2️⃣再聊聊老罗的声援,“这锅,整个行业都得背”。

风口浪尖上的小米被吐槽惨了,但这时罗永浩突然冒出来替小米说话,来了句“这是行业普遍陋习,不是小米独创”。

其实老罗说这话,是心里有底的。当年老罗做锤子手机时,也没少在宣传语上动心思。比如 Smartisan T1 一开始喊“东半球最好用的手机”,后来悄悄改成“我们眼中全球第二好用”。这不就是换了个法子“吹牛+留后路”吗?

所以在我看来,老罗说这话的意思,更像是在说:“别光骂小米,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天下乌鸦一般黑。谁也别说谁。”

3️⃣最后,咱们再说说,这种“海报小字”的基操,算不算欺诈消费者?

从法律上讲,“欺诈”得是故意骗你。小米虽然大字喊“王”,但小字标了“设计目标”,算是留了条后路。所以大概率不算法律上的“欺诈”,顶多是“擦边”。

但从消费者看来,这招就太鸡贼了。谁看海报会盯着角落找小字啊?大部分人看到“逆光之王”,第一反应就是“这手机逆光拍照贼牛”。

等真买了,发现没那么神,不得骂一句“就这?”

说来说去,这招“障眼法”就是广告行业里的“擦边球”,既想靠夸张宣传引流,又怕违法,索性就用右下角小字给自己找补一下。

设计癖之前还专门讨论过这类擦边操作: 《必胜客,你到底做了什么,潘玮柏都急了》。

罗永浩的声援,与其说是帮小米,不如说是实话实说,把行业“潜规则”,摊到了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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