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广宁县殡仪馆因不执行政府定价,于2025年9月26日被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罚款0.018万元!引发网络关注。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这则处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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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处罚内容显示,因为该殡仪馆因不执行政府定价,多收了客户40元钱。于2025年9月26日,被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罚款0.018万元,退还客户40元,累计220元。
此案中,0.018万元的罚款金额,很快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评论,违章都200元,你叫司机们情何以堪?
有网友调侃,有文化就是不一样0.018万,同样是九年义务教育,难道我被老师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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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这个处罚确实让人诧异。当然,执法部门是基于违法所得较少,而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罚。
但值得探究的是,作为公共服务的违规性质,不应仅以违法所得金额来衡量。若仅以违法所得定罚,恐将形成“违法成本低、收益高”的错误导向,难以遏制潜在的违规动机。
那么问题来了!这40元是偶发的失误,还是系统性违规的冰山一角?个别公共服务机构是否将民生服务视为创收渠道,将政府定价视为一纸空文?这些问题远比这40元本身更值得关注。
公共服务机构承载着社会信任,其行为准则应当高于市场一般主体。对殡仪馆这类特殊服务机构,本身就是具有垄断性质的公共服务机构,既需要政府加强价格监管和执法力度,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也需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让收费透明化、标准化。
更重要的是,这类机构自身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恪守公益属性,而不是钻营于蝇头小利。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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