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现将我市重新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进行公示。

海州区14处:

1.矿工大街西山路路口

2.振兴路站东街路口

3.煤城西路大成街路口

4.煤城西路开滦街路口

5.中华路爱国街路口

6.中华路保健街路口

7.西山路山北街路口

8.滨河路三一八桥路口

9.新渠路山北街路口

10.创业路创业一街路口

11.新华路利民街路口

12.新华路兴盛街路口

13.中华路黄山街路口

14.中华路矿工大街路口

太平区7处:

1.煤城路黄家街路口

2.煤城路孙家湾路口

3.煤城路太平大街路口

4.煤城路太平西街路口

5.煤城路掘场路口

6.东新大街红树路路口

7.海新路塔新路路口

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以上21处路口、路段周边范围内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车道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禁止标线和禁令标志以及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员依法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公示期5日

阜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