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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新闻发言人、党委委员、副局长郑文勇在衡水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详细解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该政策覆盖除烟草、房地产等六大行业外的所有会计核算健全的居民企业,为企业研发创新提供税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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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国家税务总局衡水桃城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入企辅导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常晓晴 摄)

根据政策,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税前摊销。企业可在7月、10月预缴申报及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该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便捷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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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联合衡水市科技局举办“智享税惠 赋能科创”专题培训(孙小天 摄)

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衡水市税务局构建了全方位服务体系: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政策找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精准推送。同时,市税务局联合科技局举办"智享税惠 赋能科创"专题培训,讲解政策要点和实操流程。建立"筛查-核实-辅导-整改"风险防控机制,保障政策规范执行。

图为国家税务总局景县税务局干部在企业辅导研发费用相关政策(张嘉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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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国家税务总局景县税务局干部在企业辅导研发费用相关政策(张嘉芮 摄)

政策明确七类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包括常规性产品升级、直接应用现有成果等。可加计扣除费用涵盖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六类支出。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时可自主选择是否享受前三季度优惠。

下一步,衡水市税务局将持续优化政策宣传辅导,深化征纳互动服务,同时加强合规引导,确保税收红利精准惠及创新主体,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