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对超速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于2025年11月10日0时起启用固定测速违法抓拍设备,现将相关设备安装位置公告如下:

航华道与105国道交口北300米处(南向北方向)

航华道与105国道交口北500米处(北向南方向

华兴道与105国道交口南100米处(南向北方向)

华兴道与105国道交口北100米处(北向南方向)

临空大道与穆庄大堤交口(南向北方向)

临空大道与穆庄大堤交口(北向南方向)

临空大道与规划路交口(南向北方向)

临空大道与规划路交口(北向南方向)

临空大道与临时路交口(南向北方向)

临空大道与临时路交口(北向南方向)

临空大道与潘庄子村口北200米处(南向北方向)

临空大道与南小埝大堤交口南500米处(北向南方向)

以上路口路段抓拍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限速70公里/小时。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