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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审议通过的规划建议,为我国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是引领检察工作守正创新的“思想旗帜”,更是服务发展大局的“行动纲领”。作为基层检察院的“领头雁”,我将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结合起来,把全会精神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履职尽责的举措、推动发展的实效,以“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的自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互助检察工作中走深走实。

筑牢政治根基,把牢检察方向的思想舵盘

基层检察工作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党的执政根基。我将在理论武装上持续深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实践落实上知行合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在政治引领上持续强化,不断提升自身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形成了听党指挥、忠诚履职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聚焦全会规划,激活服务大局的内生动力

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战略部署。我将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不偏离,坚决维护国家社会安全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以检察守护安全稳定筑牢平安基石。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县域重点发展领域,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聚焦“青稞酒”“土族盘绣”特色产业,助力企业建立健全产权保护管理制度。深化府检联动,在重大项目保障、风险防范化解中提供优质检察供给。

维护公平正义,彰显检察履职的民生温度

始终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确保刑事检察行稳致远。强化对生效裁判、执行活动、终本程序的监督,确保民事检察监督精准。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正,确保行政检察突出实效。提升立案精准性、建议刚性与整改实效,确保公益诉讼可诉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护,依法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通过监督模型推广应用,推动法律监督从“被动等待”向“主动发现”转变,提升监督精准和效能。

锤炼过硬队伍,夯实履职担当的工作合力

通过开展案例研讨、庭审观摩、业务竞赛、检察业务沙龙等形式,着力提升干警办案综合素能。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通过发挥头雁效应,引导干警树立正确政绩观。持续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把全会精神融入“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和“三个管理”怎么看、怎么想、怎么干全过程,自觉突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理念的时代属性,以“三个延伸”引领做实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全面履职。(周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