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5年12月3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委员石京山受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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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25年,被告人石京山利用担任遵义医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遵义医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贵州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药品销售配送、工程承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962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石京山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石京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石京山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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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石京山,男,1959年6月生,博士,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兼职博士生导师。中国药理学会副理事长,曾任遵义医学院院长、党委书记,遵义医科大学党委书记,并担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2025年4月,石京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石京山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干部调整中谋取利益、收受礼品礼金、搞权色交易、退休后收受礼品、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销售及工程承揽中受贿等行为。
2025年8月,石京山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取消相关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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