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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院对黄水猛诈骗退赔一案、谢桂元诈骗退赔一案、刘炳发诈骗退赔一案、许志达诈骗退赔一案、刘国辉诈骗退赔一案、何声建盗窃退赔一案、陈建梁盗窃退赔一案、陈谨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退赔一案、柯海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退赔一案、钟占桂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退赔一案、江素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退赔一案已制作出分配方案,请相关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出十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办理领款手续,逾期未办理领款手续的,该退赔款将予以提存。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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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法现场办理退款手续,可在联系我院承办人后,将收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我院办理退款手续。(收条收款人、开户名需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邮寄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二路66号永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池法官

联系电话:13030808393

附:收条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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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4日

供稿|执行局

编辑|谢程平

初审|郭欣娴

复审|黄瑞芳

终审|刘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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