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公开宣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梁某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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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公开宣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梁某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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