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修法破解停车难停车乱——(引题)

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有序开放(主题)

本报讯(记者赵思远)停车难、停车乱,这一困扰诸多城市的“痼疾”,在广州正迎来一场系统性的法治破局。12月17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已修订通过,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停车的结构性矛盾长期困扰着广州:老城区一位难求,新建小区车位纠纷频发,医院、学校、商圈周边潮汐式拥堵循环往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指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城市空间格局不断演变,历史停车位配建不足、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信息不对称、部分区域规划不合理等新老问题交织,群众对提升停车体验的呼声愈发强烈。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自用停车场非工作时间大量空置,而周边居民小区、商圈景区夜间车位却供不应求。”法工委负责人道出了当前广州停车场资源错配的现实困境。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规定,“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自用停车场与办公场所分开管理的,应当在非工作时间有序向社会开放。”与此同时,为确保开放有序、安全、可控,《条例》同步提出配套要求:需设置明显标识,泊位信息接入全市统一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所得收益按规定上缴财政,避免干扰正常办公秩序。

“说涨就涨,业主没有话语权。”针对市民关心的部分住宅停车收费随意定价、强行涨价等问题,广州创新确立了“适用议价规则的市场调节价”的定价方式。广州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制定并公布议价规则,定期发布不同区域收费水平信息作为参考。经营者欲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必须按照议价规则协商确定。

在细节设定上,《条例》针对“缴费扫码难、开票难”困扰,强制要求停车场提供电子、现金等多种支付方式,收费后即时提供(推送)发票。对于老年人等群体,合理设置免费停放时长,实行拥堵时段与空闲时段差别化收费,保障现金支付方式,明确要求公布联系电话便于沟通。

针对路内泊位“乱划设”情况,还划定了“六类禁设区域”红线,将划设权限统一收归区交通运输部门。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划设、撤除路内泊位,将面临个人5000元、单位2万元的高额罚款。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