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

这事其实之前已经吹过风了,10月底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研究实施支持个人修复信用的相关措施,如今政策终于落地。

新规实施后是不是意味着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不还钱了?还是逾期记录将消失,银行等金融机构查不到了?小编为大家解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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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明确一点,信用修复的前提是钱已经还清了。

注意,是钱已经还清了,这意味着绝不存在可以不用还钱的情形,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可能成为欠债不还的合法理由。

在还清债务的基础上,想要获得信用修复还要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大额逾期不在政策豁免方案里,如有些人借了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消费贷,到期还不出来,就不能一次性修复信用。

二是逾期行为发生在2020年1月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2019年12月31日之前和2026年1月1日之后出现的逾期不在修复范围内。

三是在2026年3月31日前还清,逾期1万元以内未还的,赶在明年3月底前还上就符合修复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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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实施的一次性信用修复和常规政策有什么不同呢?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意思是,正常情况下还清钱了还要等5年才能把不良征信记录给删除。

比如,张三2023年5月逾期,直到今年7月才还清债务,该条逾期记录得等到五年后的2030年7月才会被删除;现在有了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张三的征信记录在2026年1月1日便是干净的了,可以正常贷款、办理信用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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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会觉得1万元的逾期额度太低了,之前网上也有这方面的讨论,一些观点预测一次性信用修复的金额可能是3万元,有机构甚至觉得会是5万元以内,但最终央行发布的政策是不能超过1万元。

央行之所以定了1万元,在我看来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属于“救急”逾期。借款不超过1万元,通常发生在信用卡逾期场景,还不上大概率确实陷入生活窘境,事后还上了则表明主观上肯定不是恶意逾期。考虑到前几年是疫情特殊时期,给因“救急”发生的逾期一次性修复信用的机会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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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防止征信效用降低。征信是守信者的象征,同时也是对逾期者的惩处,后者可能是征信制度更看重的地方,通过记录逾期行为达到震慑失信行为的作用。如果大额逾期也能立马修复的话,征信效用降低,可能导致更多人敢于逾期、引发道德风险。

第三,1万元以内逾期数量可能不少。在一、二线高收入城市生活惯了,会觉得全国人民的收入、支出很高,1万元不算什么,但实际上数逾期千元的人数可能不少,央行掌握相关数据,基于数据制定政策,给的确被当时的大环境“误伤”的逾期人修复征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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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是征信制度人性化的重要体现,既保留了“逾期必惩”的严肃性,又为特殊时期的“救急型逾期”开辟了修复通道。政策通过1万元额度、时间范围、还款时限三重限制,精准锁定需帮扶群体,避免“大水漫灌”削弱征信威慑力。

从“五年等待”到“即时修复”,不仅缓解了逾期者的现实困境,更传递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社会包容理念。未来,随着政策落地实施,有望推动征信体系从“单一惩戒”向“惩戒+修复”双向发力转型,助力社会信用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