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兄弟姐妹问我:“老莫老莫,厦门那个个人破产条例是真的吗?我是不是可以不用还钱了?”
我看到这些消息。。。
真的,我懂那种感觉。负债四年了,谁不想有个盼头?谁不想一觉醒来债务清零?但是兄弟们,听老莫的,这事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先说事实啊。厦门确实在8月26号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11月1号生效。但是。。。等等,你们知道第一个搞这个的是谁吗?深圳。2021年就开始了。
四年半了兄弟们。四年半才多一个城市。
你品,你细品。
- 这说明啥?说明这玩意儿推行起来难得很,不是你想的那种“大赦天下”。
我跟你们讲个真事。南京今年也想搞,结果搞了个“类个人破产试点”。注意啊,是“类”,不是真的。
有个叫王某的,欠了一屁股债,政府给他出方案,说你五年还本金的90%吧。结果呢?债权人不干。
卧槽,你看看,一个条例牵扯多少利益方?政府说了不算,债权人说了也不算,最后还得农商行出来兜底,搞什么“司法审查+金融纾困”。。。
算了不说了,说多了来气。
重点来了啊兄弟们。
就算你老家以后真出了这个政策,你以为你就能申请?厦门那边规定,你得在当地住满五年,或者打工创业满五年。啥意思?就是怕你跑过去“蹭福利”。
而且而且而且。。。
你得是“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
这五个字,我给你们拆开讲。法院要下去调研的,社区要走访,债权人要问话。你有没有赌博?有没有转移财产?有没有虚假诉讼?一条一条查。
我见过太多案例了。有些兄弟明明是做生意亏的,但是之前为了躲债把房子过户给老婆了,完了,这辈子别想了。
- 瞒报财产一旦被发现,终身没机会。
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还有啊,你以为申请破产就舒服了?在程序走完之前,你跟老赖待遇差不多。不能高消费,不能当高管,子女不能读高等私立学校。你都破产了还想潇洒?政府和债权人又不是冤大头。
然后呢,就算程序走完了,你的车、首饰、奢侈品、收藏品,甚至公积金养老金,全部变卖还债。
剩下还不完的呢?
不是直接免掉,是给你三年考察期。
这三年你得清贫过日子,每个月收入除了吃饭,剩下的继续还。三年之后呢?你的破产记录和不良征信还要在报告上挂五年。
我说这些不是打击你们。是想让大家清醒一点。
咱们本来就是因为“等靠要”把日子过成这样的,现在还指望天上掉馅饼?
老莫告诉你,努力赚钱才是上岸的唯一答案。
政策是给那些有想法、有能力、有干劲的人准备的,不是大赦天下的赦令。
负债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心态放宽,好运自然来。
一边看政策一边埋头干,方向对了,总会有曙光的。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