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2月26日讯 通讯员 周丽媛 因债台高筑,陈某竟选择铤而走险,最终锒铛入狱。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对陈某抢劫罪一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7月某日凌晨,被告人陈某因个人债务缠身,产生了抢劫他人财物之念。于是准备好作案工具后离开住所,当发现同小区同楼住户邹某家的大门虚掩时,陈某趁机潜入室内,趁邹某熟睡之际,企图用布带捆绑邹某腿部,邹某惊醒后大声呼救并激烈反抗。陈某为阻止邹某反抗,言语威胁并采取拉扯头发、拳击面部等暴力手段,双方扭打一番后,邹某逃脱,陈某遂将邹某放置在卧室的两部手机抢走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人民币2500元,被害人邹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微伤。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和致人轻微伤等从重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债务缠身、生活不顺……本案中,被告人陈某的生活境况固然不尽如人意,但这并不能成为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理由和借口。公民的住宅安全与人身财产安全受法律保护,对入户抢劫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国家严厉打击。陈某入户抢劫两部价值2500元的手机换来七年牢狱生活,看似“量刑重”,实则是对犯罪分子的惩罚,也是对心存歹念之人的警醒,更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在此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平时注意锁好门窗,如遇突发危险,切勿盲目搏斗,当以自身生命安全为先。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