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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户口制度是我们的一大特色。
据说一个在中国待了多年,能讲一口流利普通话的外国人,谈到中国有一个户口的东西时,这个中国通老外是这样解释的,说户口相当于中国一个县(county,或一个市)里发的护照,在这个县内,你拥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如果你去了其他地区,你就部分地失去了这个权利。当然,小孩也不能参加当地的高考去上大学!因为他们相当于是非法移民!
仔细想来,这个老外的看法,倒是准确而新鲜。
2
好了,我今天就说户口这事。
有的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持有本市居住证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需符合无刑事犯罪记录的条件。
犯了罪,就不能办理常住户口,这怎么看怎么都是不正当联结,因为犯过罪和户口申办之间没有任何正相关系啊。
这就是标准的不正当联结啊。
不正当联结,通常称为不当联结禁止原则,是行政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旨在禁止公权力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将不相关的手段与目的进行任意捆绑,从而避免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不合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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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民对这一规定提出审查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对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权利作出限制性规定,应当确有必要,限于特定范围;超出一定必要性和合理性,过于宽泛或者随意规定,不符合宪法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规定的精神;要求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需符合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规定,没有上位法依据,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精神不一致,属于不必要、不合理限制性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衔接联动机制与有关方面共同督促纠正该文件,制定机关已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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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2025年12月22日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时,通报了上述案例。
我一直好奇,这是哪个地方政府出台这么奇葩的规定啊?
是它,原来是它。
5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规〔2024〕17号)第五条(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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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有人会奇怪,为什么上海市政府会出台这样的规定?
其实,不只是上海市政府,就我所知,各地政府都有这样或明或暗的类似规定。
我们也遇到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为此还提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
可惜,复议阶段当然没有成功。
于是我们进入了诉讼,我就是不信这个邪,我相信正义的力量。为了法律的实施,为了公平的社会,我们通过个案推动具体法治,我坚信一定能的。
2025年12月27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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